【明報專訊】歌手梅艷芳遺產案續審,梅媽覃美金昨天踏上證人台,講述女兒入行經過,以及兩人的關係,並解釋了外界對她的負面指控。梅媽透露,女兒臨前死的中秋節向她盡訴心聲,指自己「入錯行」,但為對他人負責,所以「做到死都要搵錢」。梅媽形容,梅贏得新秀冠軍,是「害鼳\一世」。
現年84歲的覃美金在庭上憶述,當梅4歲時,發現她有歌唱天分,梅媽開始栽培她唱歌,並先後開辦藝術學院、歌舞劇團和經營歌廳,梅與胞姊梅愛芳亦展開表演生涯。梅媽強調,一直以來梅很喜歡唱歌,她從沒有逼梅演唱,當年兩女兒在荔園雖然有百多元收入,但要為兩人置裝,故沒有掙多少錢。
指參加新秀「害鼳\一世」
當梅17歲時,胞姐拿了新秀歌唱比賽的表格給梅,梅本不打算參加,只簽了名,其餘細節都由胞姐代填。梅媽形容此舉「害鼳\一世」,指「不食愁眉飯,寧食開眉粥」,她解釋,自女兒入行後母女便很少看面,女兒經常外出,但過時過節一定會返家吃飯,公幹亦會每天致電給她。
梅媽又指出,2003年中秋節過後,梅請她到其恆安閣寓所,當日梅向她盡訴心中情,表示因為其他人已幫她安排好工作,就算帶病也要完成,並荓鷇不要擔心;又指梅媽可靠收租維持生活,而她一定會戰勝癌魔,更說自己日後還要結婚。
梅媽當時曾勸梅退休,但梅說「媽,我入錯行」,又表示要為很多人負責,「做到死都要搵錢」。梅媽指出,梅的甥女曾向梅表示想入娛樂圈,梅則對她說﹕「我情願扼死你都唔畀你入行。」
梅媽極力否認揮霍無度的指摘,表示自己不賭錢不去旅行,連衣服也穿數十年,但承認在梅過世後4年間,曾有逾1000萬元保金、買賣物業收入,但現在「乜財產都無」。
她否認在梅公布患病後向她索錢「傍身」﹕「我個女有咩事蠵都唔會畀邊個,我使乜要佢病時逼佢姪?」她又說,以往要錢便問梅,「如果我要成條街,個女都會買畀我」。
案件下周三繼續,屆時雙方大律師便會開始結案陳辭,案件預計下周五審結。
【案件編號﹕HCAP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