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9歲工程公司貨車司機去年在九龍灣啟福道天橋駕私家車,以逾時速100公里高速飛馳,失控撞壆翻側爆炸,司機和友人僥倖逃生,惟其未婚妻及兩名「好兄弟」均葬身火海。司機昨於區院承認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罪的司機,表示「一生都不能原諒自己」,被判入獄20個月及停牌5年。
被告吳蠵o(29歲),承認於去年9月12日在三湘九龍灣貨運中心外的啟福道天橋危險駕駛,導致其未婚妻李淑貞(23歲)、好友高耀峰(24歲)及蔡偉強(29歲)死亡。
被告未婚妻兩好友死亡
事隔逾半年,被告左臉仍留有燒傷的潰爛痕[,要用柺杖走路。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因車禍患上抑鬱症,曾有輕生念頭及抱怨:「死鶩蚋I解唔係我?」
辯方亦表示,被告事發前1個月購入肇事紅色跑車並非想炫耀,而是希望方便接送從事美容業的未婚妻。辯方續指出,被告至今仍不知未婚妻葬於何處,他曾嘗試跟死者家人道歉,但不獲對方原諒。
惟旁聽的李父在庭上憤怒呼喊:「佢講大話!」法官一度向他警告。李父於庭外透露,女兒去世多時,被告從沒有聯絡他。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出,這是一宗徹頭徹尾的悲劇,對死者家人寄以同情,也明白家人希望被告監禁愈長愈好,但陳官表示,相信被告真心歉疚,事件已為他帶來永不磨滅的遺憾,考慮案情及其求情後,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20個月。
被告自98年獲車牌以來,有6次交通案底,03年曾被扣滿15分停牌,陳官指被告並無因「有前科」而改善駕駛惡習,導致今次悲劇。辯方更引述被告稱:「呢世人都唔會再雙手放挼L上」他沒有就停牌方面求情。
案情指出,事發當日凌晨3時許,被告駕私家車於行車限速70公里的啟福道天橋失事,撞倒石壆及燈柱,凌空飛彈3.5米後爆炸,被告及友人鄭海康爬出車外,救護員及後在車內發現兩男一女焦屍。政府化驗師事後調查,估計事發時車速達每小時106公里。
【案件編號:DCCC2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