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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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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屍塊尋死因 證謀殺關鍵 2008年5月10日

【明報專訊】涉嫌殺死少女王嘉梅、並以兇殘方法肢解棄屍的23歲男子丁啟泰,昨日被帶上法庭,控以一項謀殺罪,令這宗引起全港關注的恐怖謀殺案,恍似露出一點水落石出的曙光。但疑兇即使已被繩之於法,距離成功檢控還有遙遠的路途,負責調查的警員必須盡快找出獨立具體證據,解答3個重要的問題。

王嘉梅失蹤多日,但警方一直都未確定她已遇害,直至疑兇落網後一段時間,警方要搜尋屍首時,才能確認王嘉梅已死。究竟王嘉梅是否已經不在人世,一日未找到其屍首,還未能百分百肯定。

昨日,警方努力在污水渠搜尋疑被人削為小塊}走的人體組織,就是要去證明王嘉梅已死。大律師陸偉雄就表示,有關組織不單要證明是來自王的身體,更理想是來自身體重要部分,才能有力證明王已經遇害。

單靠疑兇招認 檢控仍困難

除了王嘉梅是否已死亡這項事實,其死亡原因亦是另一關鍵。由於警方幾乎不可能找到完整的屍體,要從屍體去推斷死因,幾乎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但王嘉梅的死因,是證明謀殺指控的重要元素。這一關鍵亦引伸到第三個問題﹕王嘉梅是如何被殺。

據目前的資料,王遇害時除了被告之外,應沒有第三者在場,她如何被殺,極有可能只有被告一人得知。陸偉雄說,在刑事檢控中,即使被告在警誡口供中招認,若欠缺其他獨立證據,控方在舉證時仍會遇到極大的困難,故此,兇器、傷口、死狀、死因等證據對檢控來說相當重要,而這亦是警方必須繼續蒐集證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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