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雖然本港早有法例要求狗的繁殖場必須領有牌照,但原來一直無人領牌,全港繁殖場均以「自家配種自家養」作理由走法律罅,政府為加強規管,將限制寵物店必須從持牌繁殖場取得狗,亦不准市民在寵物店寄賣狗;若屬自家繁殖,只能養單一品種,母犬不能超過兩隻,賣給寵物店前要先領有獸醫簽署的「出世紙」。
違規最高罰款2000
政府將給予業界三數月的「適應期」,才全面實施上述新修訂的寵物店發牌條件。但因違規者最高只會被罰款1000至2000元,遠較賣一隻「靚狗」所賺的錢為低,阻嚇力成疑。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二將討論動物售賣商牌照條件修訂事宜,漁護署提交文件指出,將規限寵物店只可從4個途徑取得狗售賣,包括從外地合法入口、從本港持牌的狗繁殖場、從其他持牌寵物店,及從狗主自家繁殖小量提供(見表)。
限4途徑取狗售賣
目前本港共有約190間持牌動物售賣商,但助理漁護署長薛漢宗說,本港所有狗繁殖場均無依法持牌,卻以「自家養」作藉口;故上述措施是為了打擊寵物店售賣來歷不明的狗,尤其關注狗是否從內地走私來港。
本港30年來雖無狗患瘋狗症紀錄,但內地卻屬疫區,一年至少死5000人,廣東省瘋狗症個案亦備受關注。去年單是在羅湖及皇崗口岸,檢出的走私狗便有5至6宗。至於無牌售狗問題,署方在06和07年共提出17宗檢控,當中4宗屬於狗繁殖場。
薛坦言,部分無牌繁殖場用生鏽籠養狗,甚至一籠多狗,有違動物福利,疫苗注射紀錄亦不全,部分的狗甚至有皮膚病。該署每年也會收到數十宗投訴,指從寵物店買到病狗。
薛漢宗承認,署方要求寵物店要從持牌繁殖場入口狗,希望間接令無牌繁殖場「斷生意」,從而促使繁殖場領牌,目前他們已接獲數宗申請,估計有20多繁殖場會取牌,每年牌費2700元。新規例亦禁絕市民將狗放在寵物店寄賣,若狗主自家為寵物狗配種,出售給寵物店前必須先取得漁護署特別批准,狗亦要有獸醫簽發的「出世紙」,證明小狗是指定母犬所生,小狗亦要植上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