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30至49歲壯年一族的自殺個案,遠較90年代中期明顯增65%,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分析顯示,除有精神毛病人士的自殺風險明顯高出近37倍外,獨居、失業及負債等情G,會令自殺風險較一般人高3至8倍,故政府應對此加強防止自殺工作,尤其情緒抑鬱症問題。
03年484宗壯年自殺亡
本港96年30至49歲自殺死亡個案共294宗,自殺率每10萬人有10.4人;至03年,此年齡組別自殺死亡人數大增至484宗,自殺率升至每10萬人有18.9人。
兩個有一個患情緒病
為了解此組別自殺問題惡化的因素,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於04年3月起,透過衛生署法醫科成功訪問29名自殺死亡個案的親屬,並透過死因庭向事主家屬發信調查,成功訪問了56人。研究員根據兩者合共85宗自殺死亡個案親屬填寫的問卷資料,包括自殺者生前健康、居住、婚姻、就業狀G等分析,發現自殺者出現情緒病比率高達每兩個有一個,另兩成有精神病、14%是病態賭徒。
53%人失業或就業不足,四成人處理不到債務問題、半數人曾有企圖自殺紀錄、23%家庭內曾有人自殺。分析顯示,患精神病、負債、失業、從未結婚、獨居會直接增加自殺風險(見表)。
燒炭佔半數
他們近半數人是燒炭、逾三成跳樓身亡、逾一成吊頸死,八成人是在家中自殺,四成人自殺前有留下字條、日記或信件交代遺言,45%曾有意無意向親友透露死念。值得留意的是,25.9%早在自殺前兩個月或以上已有自殺計劃,但只用一天決定自殺,最後有15.2%人自殺亡。
研究指出,在華人社會中,有否工作往往與一個人的自我價值掛u,對於30至49歲組別尤甚,故失業對其自殺壓力值得關注,當局推動防止自殺工作時,亦應加強教育減少對失業者、負債者或獨居人士的歧視。情緒病問題亦不容忽視,應及早找出高危個案作治療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