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東版(多倫多) -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2008年5月4日 星期日

  HTML版     昔日明報(Archive)  
主頁 要聞加國新聞社區新聞中國國際港聞體育影視副刊工商專業

其他新聞
黃志芳憂全家安全
官方加強網絡封鎖 抗議活動降溫
地方政府粉飾太平 情勢惡化 腸病毒華中華南蔓延 民間謠傳「小兒非典」
勇客20元入籠與虎合影
田亮葉一茜喜得千金 傳愛女照叫價30萬元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搜尋明報]

中國 [昔日明報]
 


掮客吳思材指稱 黃志芳答應補償百萬美元
2008年5月4日

10億建交款遭侵吞,新加坡籍中間人吳思材3日出面表示無辜,但他坦承「不是免費服務」,他與台籍中間人金紀玖「有約定」,但金都沒有給他錢;他自認與巴新建交任務已經完成,外長黃志芳答應將補償他100萬美元。

吳思材3日下午在律師楊國宏、國民黨立委林郁方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吳全程講英文,由林郁方翻譯。吳在媒體提問時作上述表示,由於媒體提問頻繁,林郁方並未翻譯此段發言,但他事後表示,確實聽到吳提及100萬美元說法。不過,他並未交代黃志芳是什麼時候、情況之下向他允諾要給他100萬美元。

吳思材表示,台灣與巴紐建交全由金紀玖作為聯繫窗口,錢的事,他從未與黃志芳和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談過。他說,巴國開出的條件是2,000萬美元,後來金紀玖叫他跟黃志芳開口4,000萬美元,理由是「還有其他用途」,金當時還用一張紙條寫下所有用途,他後來將紙條影印,一份交給黃志芳,一份自己保留。不過,黃志芳說沒辦法給4,000萬美元,只能給3,000萬,他也不反對。後來金跟他說可以帶巴國官員來台,他要求一筆費用安排住宿、機票等,金說沒問題,因此匯了20萬美元給巴國官員。金隨後要求一起到新加坡開聯名帳戶,因為剩下的錢要匯到這個戶頭,而金要當「主要開戶人」。

楊國宏補充說,吳思材在台受到兩名年輕男子亮槍威脅,他們認為,就是這張紙條使他受到威脅,所以他們已把紙條交給地檢署,他們不能提供紙條內容。

吳思材表示,在這宗建交案中,他是把錢匯到金戶頭,「自己沒拿一毛錢」。

今日相關新聞
掮客吳思材指稱 黃志芳答應補償百萬美元
[顯示全部題目]

回頁頂
要聞 | 加國新聞 | 社區新聞 | 中國 | 國際 | 港聞 | 體育 | 影視 | 副刊 | 工商專業 | 昔日新聞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