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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案限制電影稅惠 李安抨扼殺言論自由 2008年4月21日

(溫哥華20日加新社電)奧斯卡金像獎導演李安(圖)周日說﹐渥京政府擬提C-10號法案﹐限制電影業稅惠﹐只會扼殺言論自由。

C-10號法案授權聯邦政府拒絕電影業的稅惠﹐如果它認定一些電影不能接受﹐它有權否定它們的稅惠﹐法案並有追溯權。

著名牛仔同性戀電影《斷背山》導演李安在溫哥華訪問﹐向當地電影業者講話﹐發表上述意見。

娛樂業很多人開口反對C-10號法案﹐李安最近加入他們的行列﹐發出不滿的聲音。奧斯卡金像獎角逐者波莉(Sarah Polley)和其他加拿大娛樂業者上周出席聽證會﹐向參議院發表他們對法案的想法﹐批評法案鼓勵電影審查。

加拿大傳統部長文娜(Josee Verner)回應李安的說話﹐表示他的的言論「完全錯誤」。

文娜在聲明中說﹕「保守黨政府全心全意保證自由言論﹐它不斷支持娛樂和高質量內容製作。在C-10號法案﹐我們努力和業界合作﹐我們一起為電影業、加拿大人及納稅人找出最好的解決方案。」

文娜指出﹐C-10號法案的條文影響加拿大電影或錄像製作稅惠﹐法案不適用於外國電影製片人。

聲明又說﹐法案不影響另一個稅惠電影或錄像服務稅惠﹐它鼓勵加拿大及外國製片人聘用加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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