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景賢里業主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換地建議,將景賢里地盤交予政府保存活化,以「一呎換一呎」形式換取西面一幅人工斜坡土地興建低密度住宅,可建樓面維持不變。規劃署接納業主方案,同意計劃可平衡發展和保育,城規會將於周五作出決定。
長春社方案不獲支持
但另一由長春社提出,申請將景賢里的土地用途由「住宅( 丙類) 」改為「其他指定用途(住宅發展及歷史建築物原址保育)」,卻不獲規劃署支持。規劃署指出,長春社方案限制業主保存景賢里大宅,卻容許在地盤內空地發展另一座新住宅,方法將破壞整個景賢里建築佈局及風格,影響歷史價值。
去年中景賢里業主計劃清拆大宅建築,發展局隨即緊急將大宅評為暫定古蹟,並與業主談判保存方案。發展局將宣告景賢里為法定古蹟,政府計劃用景賢里以西一個地盤面積及地積比率相若的人造斜坡,與業主交換景賢里,業主可在新地皮上興建5座獨立屋。
由於該幅人造斜坡屬法定綠化地帶,城規會須把土地更改為住宅用途才可發展,景賢里業主上月遂申請將景賢里由住宅(丙類)用地改為其他用他(歷史建築保存),及將人工斜坡由綠化地帶改為住宅(丙類)用地。
據城規會文件指出,規劃署局部同意景賢里業主的規劃申請。對於換地構思,規劃署指大宅西面的人工斜坡於2002年才建成,認同重新發展不會破壞原來自然斜坡的生態及影響原生樹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