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東版(多倫多) -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HTML版     昔日明報(Archive)  
主頁 要聞加國新聞社區新聞中國國際港聞經濟體育影視副刊工商專業

其他新聞
張斌復工轉行幕後 暫不出鏡擔任主持
黑磚?下台女官 突然復職再被撤
去年薪資總額691萬 王石蟬聯地產高薪榜首
吐火
女工被撞傷 醫生當死亡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搜尋明報]

中國 [昔日明報]
 

母女罵死「第三者」 判囚兼賠錢 2008年4月15日

【明報專訊】懷疑丈夫有第三者,便和女兒分別在大庭廣眾之下謾罵「第三者」,致被害人自殺死亡。昨日,滎陽市法院同時審結了這2起案件。罵人的母女倆犯侮辱罪,被分別判處拘役6個月和有期徒刑8個月,2人還被判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2萬元。

46歲的楊某懷疑其丈夫與單位的朱某之間有婚外情。一天,楊某在其丈夫單位門口遇見朱某後對其進行謾罵。被罵的朱某即向單位領導反映了情況,單位隨即對楊某的行為進行了制止。

事後,楊某的女兒黑某聽信母親之言,向其父進行質問,但遭到父親的毆打,遂遷怒於朱某。

一天下午,黑某專程來到朱某工作的商城,在大庭廣眾之下對朱某進行謾罵。經不住莫須有的打擊,朱某在回家後給丈夫和兒子分別寫下2封遺書,然後打開家中煤氣自殺。

此後,被害人的兒子提起訴訟,將罵人的母女倆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和黑某僅憑傳言便認為有「第三者」插足家庭,為泄私憤公然在公共場所貶損他人人格,造成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後果,2人行為均已構成侮辱罪,應予刑事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和黑某的罵人行為,使被害人名譽受到損害,並是被害人自殺身亡的誘因,對此,罵人的母女倆不但負刑事責任,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今日相關新聞
母女罵死「第三者」 判囚兼賠錢
[顯示全部題目]

回頁頂
要聞 | 加國新聞 | 社區新聞 | 中國 | 國際 | 港聞 | 經濟 | 體育 | 影視 | 副刊 | 工商專業 | 昔日新聞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