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東版(多倫多) -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HTML版     昔日明報(Archive)  
主頁 要聞加國新聞社區新聞中國國際港聞經濟體育影視副刊工商專業

圖片
上訴人Nancy Ann Kissel 聽審時全神貫注,不時抄錄筆記,昨日散庭後(蒙頭者)由囚車押返監獄。(楊陽明攝)
放大
 
Nancy Ann Kissel的母親昨坐在旁聽席最接近犯人欄的位置,支持女兒。(黃景怡攝)
放大
 
女被告父親昨日亦到庭旁聽。
放大
 

其他新聞
電腦公司東主控騙政府183萬
中原前高層認賄賂買家
大專生非禮6歲妹判感化
3P迷姦案今結案陳辭
再1童入院屯門爆疫幼園停課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搜尋明報]

港聞 [昔日明報]
 

美林董事謀殺案洋婦上訴
指法官引導陪審團話太長沒休息 不被接納
2008年4月15日

【明報專訊】美林證券前董事簡崇諾被殺案,因謀殺丈夫罪成被判終身監禁的妻子Nancy Ann Kissel,昨日就定罪提出上訴,要求申請呈上語言學專家的報告,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的最後階段,在2.5個小時內不間斷地說了逾21萬個字,更指2.5個小時比一齣荷李活電影還要長,且沒有動作或娛樂性,質疑陪審團能否全程專注,認為對辯方造成不公。但上訴庭拒絕接納有關報告作為上訴理據。

指2.5小時說21295英文字

代表Nancy Ann Kissel(44歲)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申請提交由英國法證語言學教授撰寫的報告,顯示原審法官倫明高在引導陪審團的最後一天,花去2.5小時不間斷說了21,295個英文字,專家指該段陳辭,是她研究158個英語審訊中最長的一段法官引導陳辭。由於倫明高的引導陳辭包含了複雜的句子結構及法律用語,陪審團需長時間專注,但其間沒有休息,影響他們對陳辭的理解。

麥高義又引用報告指出,倫明高提及控方證供時,說話速度是每分鐘132個字,提及辯方證供時則每分鐘147個字,明顯在提及辯方證供時,倫明高說話速度較快,影響陪審團對辯方證供的吸收能力,對上訴人不公平。

麥高義又解釋,並非投訴倫明高別有用心,但倫明高曾向陪審團保證會於限定時間內完成引導陳辭,好讓陪審團退庭商議,倫明高為兌現承諾,不自覺下愈說愈快,亦沒有給予陪審團休息。

指法官解釋法律概念出錯

麥高義亦提出其他上訴理由,指Kissel原審時是以「自衛而合法殺人」及「挑釁下殺人」作辯護理由,但倫明高引導陪審團時,對「自衛而合法殺人」的定義有3個不同說法,錯誤引導陪審團;又指倫明高向陪審團解釋「挑釁下殺人」的法律概念時出錯,混淆陪審團。

【案件編號﹕CACC414/05】

今日相關新聞
美林董事謀殺案洋婦上訴
繫獄兩年身體虛弱
引導陪審員 話速難量化
[顯示全部題目]

回頁頂
要聞 | 加國新聞 | 社區新聞 | 中國 | 國際 | 港聞 | 經濟 | 體育 | 影視 | 副刊 | 工商專業 | 昔日新聞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