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落馬洲管制站昨日揭發罕見偷運活鷹入境案件。一名男子返港時,以外套刻意包裹左手掩飾,形[可疑。海關人員覺察有異上前截場,驚見男子手握一隻約一呎長、全身被膠袋緊纏,僅露出頭部的活鷹。經漁護署職員確認後,證實該活鷹為受保護的瀕危動物,男子涉嫌虐畜及違反多種動物條例被捕帶署。
形[可疑 關員截查發現
被企圖偷運入境的活鷹長一呎,眼睛為黑黃色,頸項有一段白色羽毛,背毛則呈灰色。香港觀鳥會全球普查統籌余日東看過活鷹圖片後指出,相信該活鷹是已成年的「雀鷹」。該種鷹屬遷徙鳥類,只有冬季會來港,偶爾會在塱原或米埔一帶飛翔,由於只有極少數來港,觀鳥會每年僅收到2至3個雀鷹出沒報告。
野生鷹類受保護 不宜人養
余說,所有野生鷹類都是受保護,非法捕捉或偷運都屬違法,而任何鷹類的活動範圍都很廣闊,不適宜困在籠中,加上鷹是以肉食為主,故不適宜由人飼養。而雀鷹需按氣候遷徙到其他地區過活,更加不應被困在香港,故無法猜透偷運雀鷹者的用意。
事發於昨晨約9時,海關人員在落馬洲管制站為旅客清關時,發現一名23歲入境男子刻意用外套包裹左手,神態可疑,於是上前截查。關員將外套解開後,見對方手握一隻眼睛TT有神的活鷹,但其身體遭膠袋緊綁至動彈不得,狀甚可憐,關員立即將男子拘捕。
進口瀕危動物可判監1年
漁護署人員奉召到場替活鷹「鬆綁」,證實活鷹是受保護的瀕危動物,任何人將動物如此綑綁亦屬違法。被捕男子涉嫌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而有關條例訂明,進口瀕危動物者最高可被判監1年及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