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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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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有價,土瓜灣傲雲峰獲批逾10.2萬呎環保設施,發展商可直接出售而毋須向政府補價,雖然居民可在單位露台晾衣,但卻要付上更高樓價。(楊陽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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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樓面限高度
城規委員恐助長矮屏風
2008年4月14日

【明報專訊】政府遲遲未能完成地政制度檢討,據悉是因為環保設施類別眾多,政府逐一審訂豁免上限時有難度,亦擔心引入樓面限制會減少庫房收入,因此要小心平衡,傾向「先易後難」,先在新批地皮的地契上做規限,以及透過在各區規劃大綱圖加入土地高度限制,以收緊市區樓宇密度。但城規會委員吳祖南質疑此舉會造成「矮屏風」,無助減輕市區樓宇密度。

政府消息指出,針對「發水樓」及「屏風樓」問題,政府已在新批地契中詳列所有發展參數,包括總發展樓面上限等,嚴格控制新項目的發展規模。針對舊區發展,規劃署將逐一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列出不同的土地高度限制,但收緊樓面會影響政府收入,在大綱圖列出樓面上限不可行,暫時只會收緊高度限制。

據悉,屋宇署內部亦對如何收緊環保設施有激烈辯論,有官員提出環保設施涉及露台、郵件派遞室甚至走廊等,要逐一訂出豁免會有難度。

城規會吳祖南表示,所謂的「環保設施」不見與環保有關,「加闊的走廊、升降機大堂、無法隔聲的露台等,和環保根本扯不上關係,政府只是借環保之名『益』發展商」。他促請政府盡快完成檢討,在地契上加入總樓樓面積,在鼓勵發展商興建環保設施時,應規定興建針對性的環保設施,如在各層設回收箱、加大垃圾房面積以放置回收設施等。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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