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電訊盈科前財務總監為協助台灣女友留港,涉嫌要求同窗好友兼會計師行合伙人,以月薪3.5萬元聘用女友在港工作,會計師行外籍董事為維持合作關係,同意假聘對方,助其延期留港3年,並涉與財務總監詐騙電盈43.2萬元用作支付對方女友的薪金。3人昨日否認串謀詐騙入境處及電盈等3項罪名,案件開審。
首被告林星強(Steve,47歲)為電盈前財務總監,女友謝瓥(43歲)為次被告,第三被告樂正風(Robin Radcliffe,67歲)是正風會計師事務所董事,各人否認於04年1月至5月間串謀詐騙入境處,及於05年以虛假單據詐騙電盈43.2萬元;林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找會計師行聘用 實際未工作
控方案情指出,電盈是正風會計師事務所客戶,而正風董事及會計師陳卓智則負責為電盈核數,陳與林亦是昔日友好。林的女友謝瓥97年來港,原受聘電影發行公司,04年林要求陳協助,以月薪3.5萬元聘用謝為業務發展經理,陳為維持良好關係,遂轉介此事予正風董事樂正風。
樂正風後來與謝會面,同意聘用她及為其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但謝實際上從未在會計師行工作。林及後共開出6張個人支票予正風,以支付女友21.6萬元薪金及強積金。
翌年即05年初,樂正風向電盈發出單據,要求電盈支付43.2萬元會計服務費,並由林批出,而該筆款項則用作支付謝於05年的全年薪金。廉署其後介入調查,林與陳數度會面,並要求陳向廉署隱瞞事件。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