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加拿大貝爾公司以減少部分用家從網上大量下載音樂、電影﹐造成網絡阻塞﹐拖慢其他用家上網速度為由﹐於去年10月收緊網絡流通量後﹐羅渣士通訊互聯網的戶客最近亦陸續收到通知﹐將今年6月起實施新收費﹐若用家每月下載量超額﹐便按GB計算。事件引起迴響﹐質疑供應商此舉侵犯網上資訊自由流通。而市場上互聯網供應商選擇有限﹐用家可謂「肉隨砧板上」。
根據羅渣士的新收費﹐由今年6月起﹐以Ultra Lite套餐為例﹐凡於今年1月14日以後新登記的用戶﹐每月只能下載2GB容量的資料﹐一旦超額﹐每GB便要多收5元(附表)。
這對只使用互聯網收發電郵﹐一般瀏覽網頁的用家來說﹐暫時沒直接影響﹐但對於上網發燒友來說則造成不便。
除了羅渣士互聯網實施新收費外﹐加拿大貝爾公司則在數月前﹐在每天繁忙時段(下午4時至凌晨2時)﹐縮減用戶以點對點(Peer to Peer)方式下載資料的流通量﹐即減慢下載速度。
使用羅渣士互聯網服務8年後﹐2年前才轉用貝爾Sympatico的Sam﹐經常上網更新軟件、下載電視節目、電影、PS3遊戲、音樂等﹐一個月用上80GB是等閒事﹐最高紀錄甚至高達120GB。正因下載容量太多﹐他便曾因此先後兩次被當時他所使用的羅渣士公司在沒預警的情況下﹐停止互聯網服務﹐最長一次為期一周。
對此﹐Sam非常不滿﹕「我購買的套餐是無限上網﹐他們無理由指我下載量太大而暫停服務的。」
不過﹐Sam亦承認﹐合約條款確又同時寫明﹐公司有權在未取得顧客同意或通知前更改合約字眼﹐這他亦無能為力﹐但他就認為對消費者不公平。
供應商收緊資訊流量 減慢下載速度
有用家則認為﹐貝爾收緊資訊流量﹐減慢下載速度﹐無疑亦限制了用家的下載量。
「下載速度減慢﹐每月可下載的容量自然減少﹗所謂無限制上網亦變得沒意思﹗對用戶很不公平。」過去7年一直使用貝爾無限上網服務的K君說。
他每月平均下載量達70GB﹐按他使用的服務套餐﹐下載速度為每秒3MB﹐最初K君下載一套120分鐘的電影(非壓縮)只需3至4小時﹔然而﹐約1年前﹐他發現下載速度愈來愈慢﹐所花時間是以前的3倍。最初他不以為意﹐以為網絡太繁忙所致﹐後來才仿然大悟。
貝爾聲稱去年10月才收緊資訊流量﹐但K則質疑有關說法﹐並指下載速度減慢早在年前發生﹐而作為該公司用戶﹐他由始至終沒有收過貝爾的正式通知。
不過﹐貝爾的發言人利萊克雷(Pierre Leclere)則表示﹐根據用戶協議書的條款﹐該公司絕對有權因應所有顧客的利益而作出調整﹐更何況一些以批發形式向貝爾公司購買服務的獨立互聯網供應商事前亦知情﹐力證他們行動前曾與顧客商討問題。
對2間大型互聯網供應商不約而同以部分用家下載大量資訊﹐拖慢其他用家上網速度為由﹐而各施新制﹐Sam則覺得這種講法不合理。
Sam說:「他們賣得廣告﹐收得顧客的錢﹐便應該提供服務﹐若受資源所限﹐無法提供合適的服務﹐當初便不應加入市場。當顧客決定轉用其他供應商﹐他們又要收取昂貴的手續費﹐這根本就是個陷阱。」
但利萊克雷反駁﹕「互聯網絡擠塞乃不爭事實﹐我們必須採取行動來確保有限的寬頻容量能滿足最多的顧客需要。況且新例只影響一少撮用家﹐相反大部分利用互聯網收發電郵、瀏覽網頁的用家卻可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