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宗於2006年夏天在萬錦市大統華超市停車場外發生的輕微刮碰事件﹐最後導致前多倫多大學中國留學生鄭重面臨惡作劇的刑事指控。此案從去年開始審理之後﹐終於在昨日作出宣判。
法官宣布被告鄭重敗訴﹐罰款50元﹐同時要向此事的另一方當事人賠償500元作為被損害車輛的修理費用。
聽完法官藍普金(Lampkin)的宣判之後﹐鄭重已表示要上訴﹐討回自己的公道。
不服判決誓言上訴
他說:「這個法官完全採信控方的證詞﹐對我在庭辯中提出的種種疑問和置疑都故意迴避。更過分的是﹐控方的證詞中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有的對我其實相當有利﹐但這位法官都對這些部分視而不見。這樣不公平的判決﹐我肯定要上訴。」
2006年8月24日下午﹐鄭重的妻子﹐女兒及幼子3人﹐與駕駛平治房車的梁姓女士及另外兩位華裔女士﹐因為兩輛車發生的刮擦問題發生了爭執﹐以至當鄭重聽到家人打來的電話趕至現場後﹐發生了平治房車與鄭重的身體有激烈碰撞﹐令房車後窗碎裂。
法官贊同檢控官的說法﹐認為鄭重是在向對方索取賠償不成之後惱羞成怒﹐試圖阻止對方駕車離開﹐結果汽車移動時﹐與鄭重的身體發生了不可避免的碰撞﹐導致汽車的後窗破碎。
鄭重稱:「我從來沒有威脅過對方﹐更沒有向對方索取賠償﹐我只是想解決這個爭端﹐可能最後一個道歉就完事了。但對方那種滿不在乎的態度讓我和我的家人很生氣﹐非但不承認是他們的車門刮毀了我的車門﹐反而指責我汽車的油漆跑到她的車門上﹐太不講道理。」
鄭重否認向對方索賠
雖然這宗案件耗時很長﹐法庭審理也是一拖再拖﹐甚至有檢控官因為要生孩子而被迫將案件轉手給其他同事。
而法官藍普金甚至曾開玩笑說﹐希望能在退休之前將此案審理完畢。不過終於審完之後﹐判罰卻只有50元。
即使是這樣﹐鄭重仍然表示會上訴﹐「這關乎法律公平的問題﹐我要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