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市區重建局提出以收購或資助復修形式,保育全港48幢廣州式騎樓建築,復修後會重現昔日舊區原貌,居民可按樓宇情G繼續居住,或遷出單位改作商業等公眾用途。但市建局指其中20幢文物價值最高的騎樓建築必須保育,不排除透過法例強制收購,意味旺角上海街兩旁一列列騎樓居民將獲「7年樓」高價賠償。
騎樓建築泛指19世紀初期,流行粵港兩地的3至4層高唐樓,樓宇由兩條豎在行人路上的支柱支撐,形成街道上一條條有蓋走廊,供遊人遮蔭擋雨,居民則可在樓上大露台上乘涼休息。
全港約剩73幢騎樓建築
現時全港約剩下73幢騎樓建築,去年10月的施政報告中,特首曾蔭權提出由市建局負責保育全港戰前唐樓及騎樓建築,市建局遂請來馬來西亞保育專家研究保育計劃。
市建局主席張震遠昨日於董事會後表示,已對73幢騎樓建築完成文物評估,分4類評級提出不同保存方案。其中7幢已獲市建局落實保育計劃,另有20幢文物價值最高,市建局將集中資源保存,先會提出以自願買賣方式讓業主作決定。
他又強調指出,若收購不果,便會引用市建局條例強制收購,將保育計劃交由城規會諮詢及審議。
料可獲「7年樓齡」賠償
可能會被收購的唐樓分佈於旺角和灣仔等舊區,當中10幢已獲古物古蹟委員會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如旺角上海街600號、602號、604號及606號等一列4幢騎樓等。當市建局正式進行法定收購後,業主便可以「7年樓」規則獲賠償,租客亦可獲賠償安置。
除強制收購20幢騎樓建築外,市建局亦會以自願買賣方式,以市價向另外16幢文物價值較次的第二類騎樓建築招手。張震遠稱,局方會游說業主接受收購,或以長期租約將物業交由市建局活化再用。如收購不成,局方將資助維修樓宇公用地方。
建築活化後開放公眾享用
但有12幢屬第三類評級的騎樓建築只具中度價值,市建局不會收購和改建,只會提供復修資助,由居民繼續居住。餘下18幢騎樓建築則保育價值不高,建築外觀已遭大幅改動,市建局不會有任何保育工作。
張震遠認為,騎樓建築見證了香港的歷史和文化風貌,樓宇收購後,可按建築狀G活化,或改建成商業等,開放給公眾享用,市建局年底將完成報告,制訂詳細計劃及評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