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東版(多倫多) -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2008年4月1日 星期二

  HTML版     昔日明報(Archive)  
主頁 要聞加國新聞社區新聞中國國際港聞經濟體育影視副刊工商專業

其他新聞
「寫生要去南生圍」
仿唐建築 每日開放
銅鑼灣東廊樽頸遷油站
大道東擬擴闊迎新酒店
溫總﹕保證香港食米供應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搜尋明報]

港聞 [昔日明報]
 

條例含糊 管理易越權 2008年4月1日

【明報專訊】南蓮園池是受《遊樂場地規例》規管的公園,志蓮淨苑自訂規則管理園池,但無一項列明「不准寫生」等字眼,只有其中一條﹕「禁止進行商業性質的拍照和錄影活動。即使進行個人和閒暇活動的拍照或錄影,亦不應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任何不便或阻礙。」

大律師潘展平表示,阻礙的定義較為模糊,職員容易越權;對於市民拍照時使用三腳架被指為商業用途而遭驅趕,他指私人影相都可用三腳架,可能又因佔用空間較多出問題所致。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建議,本港應參考歐洲國家,為畫家設立發牌制度;持牌畫家在街頭寫生不但不會被驅趕,警方更要為他們維持秩序,疏道旁觀者。至於如何定義為畫家,他認為簡單如參加某畫家協會、或參與畫展等,亦可獲發畫家牌照資格。他將會在立法會上提出這項建議。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說,許多大財團或私人管理公司,利用市民對「公眾地方」的概念模糊不清,濫用權力剝削市民享用公共空間,他建議在公眾地方貼上識別字眼,例如在地面分清公眾地方與私人地方的界線,以及詳列市民使用公眾地方的權利等。

今日相關新聞
條例含糊 管理易越權
[顯示全部題目]

回頁頂
要聞 | 加國新聞 | 社區新聞 | 中國 | 國際 | 港聞 | 經濟 | 體育 | 影視 | 副刊 | 工商專業 | 昔日新聞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