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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人頭稅賠償屆期限
料有150人尚未提申請
2008年3月31日

(溫哥華30日加新社電)隨?周一為最後限期,許多在1900年代初被迫支付加拿大備受爭議的人頭稅的苦主迄未申請聯邦政府的2萬元象徵性賠償。

全加華人協進會(平權會)稱,可能有多達150人還未提出申請。

在2006年6月22日,總理哈珀在首都渥太華國會山莊正式就1885年加國針對華裔設立的人頭稅,以及1923年制定的惡名昭彰的排華法,正式表達「毫無保留的道歉」,並表示「加拿大蓄意針對華人而實施這些惡意的措施,歷時逾60年之久,嚴重違背了公義」。

加拿大政府向仍然活?的人頭稅苦主及健在的人頭稅苦主的遺孀給予每人2萬元的象徵性賠償,同時撥款2400萬元作為「社會歷史責任項目」,其中250萬元專門用於與人頭稅有關的事宜。

自上述的宣布以來,逾650人已申領賠償。

儘管有逾8萬名華人曾支付人頭稅,但是聯邦政府的方案沒有向人頭稅苦主或人頭稅苦主的遺孀已去世的人頭稅家庭提出直接賠償。

早期華人移民為修建加拿大的太平洋鐵路立下汗馬功勞。然而在鐵路修建完成後,加拿大政府開始限制華人移民進入。

在1885年,加國政府引入法案,規定進入加國的華人支付每人50元的費用,到了1900年代初,「人頭稅」增至500元,這相當於當時一名華人兩年的工資。在1923年,聯邦政府通過排華法。該法於1947年被廢除。

聯邦傳統部的發言人,最後限期將不會延長。不過,發言人續稱,倘若任何人因為不受他們控制的原因而未能提出申請,傳統部長可以運用酌情權,接受在最後限期後提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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