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4日加新社電)皇家騎警近年使用電擊槍的次數增多﹐外界諮詢電擊槍使用資料﹐警方卻有保留﹐一些必報資料不再公開﹐看來警方要把部分電擊槍資料保密。
加新社與加拿大廣播公司(CBC)一項聯合調查發現﹐皇家騎警執行任務時﹐更多使用電擊槍。但騎警現發表公開報告﹐卻有刪減大量重要資料﹐包括誰被電擊槍擊中﹐疑犯是否受傷、有無攜帶武器﹐騎警為何使用電擊槍﹐在使用電擊前用什麼手法處理案件。
傳媒按照《資料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取得資料﹐發現騎警自7年前引進電擊槍後﹐已使用4,000多次。電擊槍開槍案大幅增加﹐從2005年約600宗﹐增加到過去兩年每年約1,000宗。電擊槍開槍案件多數在加拿大西部發生﹐因為騎警在當地更常執行治安任務。
調查發現﹐電擊槍使用增加﹐騎警卻收緊資料保密程度。它將電擊槍使用詳情重新分類﹐刪減一些從前發布的重要資料。加新社去年11月分析2002年到2005年間563宗事件﹐發現騎警使用電擊槍﹐疑犯4中其3沒武器。多宗報告顯示﹐警方常用電擊槍對付醉酒或鬧事者﹐而不是處理嚴重事件。
電擊槍的使用率提高﹐騎警現在加強報告審查﹐隱藏疑犯受傷資料、電擊使用時間長短、疑犯有沒有武器﹐警方發射電擊槍前的行為及應用日期。
騎警解釋說﹐他們不公開這些資料﹐因為他們要保護隱私。但自由黨公安事務評議員杜新志(Ujjal Dosanjh)不接受這個解釋﹐他說﹕「是否當事人有武器﹐這如何侵犯隱私﹖」
杜新志說﹐疑犯姓名和地址信息早被刪減。
公安部長戴國衛(Stockwell Day)未回應查詢﹐監督騎警電擊槍使用的探員萊特富特(Insp. Troy Lightfoot)也沒解釋﹐為什麼報告手法改變。但他說﹐電擊槍使用仍有辦法監控﹐如法庭、驗屍官報告、監控團體和投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