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家4口花費2萬餘元參加中商國旅負責的春節海南遊,到達後卻發現住宿條件和行程均未達合同要求:承諾的五星級酒店住宿變成了無星或者兩星、遊玩景點縮水、接待單位查無合法資格,這是今年大年初一到初五楊先生一家的旅遊遭遇。
昨天(3日),在與中商國旅協商索賠多日未達一致後,楊先生等10名遊客向市旅遊局投訴,目前市旅遊局質監所已介入調查。
這個旅遊團的10名遊客來自3家人,楊先生一家4人,另兩家共有6人。今年1月14日,楊先生與中商國旅西單門市店簽訂旅遊合同,參加大年初一至初五(2月7日至2月11日)為期5天的「海南五星至尊VIP純玩之旅」,楊先生家交付的旅遊費為20,840元。
楊先生與旅行社簽訂的旅遊合同顯示,他們的住宿條件為全程五星雙人標準間。2月7日晚,楊先生一家從首都機場搭乘飛機抵達海口後發現,旅行社承諾的五星級酒店住宿標準沒有兌現。「我們在海口入住的酒店名叫陽光世紀公寓,門口根本沒有星級標誌。」楊先生說,他們拒絕入住,與地接方僵持到當晚11時多。後來考慮到隨行的孩子,才勉強同意住進此處。5天行程中,這10名團員共入住了3家酒店:位於海口的陽光世紀公寓,位於興隆的月亮灣度假村和位於三亞的三亞麗都酒店。海口市旅遊局稱,在該市和海南省的旅遊局網站的星級酒店名單上會列出所有星級酒店的名稱。據最新公布的星級酒店名單中沒有陽光世紀公寓和月亮灣度假村,三亞麗都酒店則是一家兩星級酒店。
楊先生說,8日早晨7時後,10名團員在前往興隆時又因坐車擁擠與接待單位發生糾紛,他們向海口旅遊局投訴後無意發現,中商國旅委託的接待單位根本沒有合法資格。
楊先生說,從海口到興隆有三四個小時的車程,但接待單位派出的旅遊車座位不夠,有兩名團員需要坐在加座上,團員要求隨行女導遊換車遭拒,這名女導遊隨後和司機駕車離開,將10名團員甩在酒店門口。
團員們隨後向海口旅遊局投訴,海口旅遊局介入協調後,下午1時半左右,接待單位才又派出一名男導遊和一輛中巴旅遊車將10人接往興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