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法克斯17日加新社電)米芝蓮(Michelin)輪胎公司向聯邦借貸1,000萬元﹐分30年攤還﹔其他公司卻需10年歸還﹐它們指摘政府厚此薄彼﹐納稅人聯會也說那是變相補貼。
加新社獲悉這筆2006年貸款﹐2041年到期﹐大西洋加拿大發展機會局(Atlantic Canada Opportunities Agency)要求米芝蓮攤分30年償還﹐首29年每年還款8.5萬元﹐最後一年償還753萬元。
這樣的還債條款﹐羨煞 HSM系統公司總裁威爾遜(Christohpher Willson)。他的佛雷德里頓(Fredericton)公司發展科技儲存及運送氫能源﹐獲得大西洋創新基金(Atlantic Innovation Fund)的220萬元貸款﹐米芝蓮也是從這個基金獲得貸款。
HSM的攤還條款﹐規定10次分期付款﹐每次22萬元﹐從2009年3月開始。
斯高沙省國會議員馬逵(Peter MacKay)在2006年9月6日宣布﹐米芝蓮計劃在哈利法克斯的沃特維爾(Waterville)工廠﹐發展貨車倍寬輪胎。馬逵是負責該發展機構的聯邦部長。
致電查詢大西洋創新基金的其他幾個貸款者﹐揭露比較嚴格的還款條件。但幾個商家堅稱﹐渥太華不得不優待米芝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