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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新聞禁方言 國家語委惹不滿
2008年2月11日

【明報專訊】日前,大陸國家語委副主任、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王登峰在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說:「廣播、電視播報新聞不能使用方言。」隨即引發輿論的質疑,並且要求不應任意取消方言新聞。

王登峰說,近年採用方言的廣播電視節目確實愈來愈多,有些並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約束。

中國對地方台使用方言播音有嚴格要求,如播報新聞不能使用方言,方言節目播出時間、時長和佔節目總數比例也都有嚴格的要求。

王登峰並說,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是國策,是國家的利益和國家的意志,並不是要消滅方言。但在國家規定使用通用語言的地方,應堅決執行規定。如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講普通話。新聞媒體要用普通話傳遞資訊。

《中國時報》報道,國家語委的強勢態度,隨即引發議論。

據廣州《羊城晚報》報道,中國知名語言學家關湘說,民族、文化是多元的,不能用普通話來統一方言。方言為豐富漢語作了傑出貢獻,方言和普通話沒有矛盾。把它們對立起來是一種無知。要沒安徽話,就沒黃梅戲;如沒有廣州話,還有《南國紅豆》嗎?我們不能數典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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