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房屋委員會替居屋業主作出最長25年的按揭貸款保證,截至去年3月,已累積為3000名居屋業主償還累積達7億元欠款。署理助理房屋署長黃麗冰昨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指出,大部分壞帳在2000至2003年內的樓市低迷期間出現,近年樓市上升已紓緩壞帳問題,現時貸款保證機制行之有效,會繼續實施。
促確保樓齡高居屋可申按揭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周淑貞指出,現時按揭貸款保證期由首次發售日起計,認購二手居屋的買家,只能享受餘下保證期,但銀行仍可按買家的財政狀G批出最長25年的按揭貸款。她指出,現時二手居屋交投平穩,樓齡較高的居屋也可承造25年按揭,反映保證期與按揭年期沒有關連。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表示,樓市低迷期間出現居屋業主拖數,屬可以理解,認為以當時市G,居屋壞帳率可以接受。他認為房屋署要跟銀行加強溝通,讓樓齡較高的居屋單位仍可申請按揭,使負擔能力較低的市民順利置業。
房屋署昨日向立法會交代勘察40年樓齡屋h的進展,10個納入勘察計劃的屋h,8個已完成勘察,包括深水囃洮h和黃大仙東頭h22座。
副房屋署長劉啟雄表示,未來把勘察名單擴展另外32個在1974年至1980年落成的30年樓齡屋h,受惠住戶增至14萬戶,希望趕及屋h老化前完成檢驗。